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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11-17 16:15:07   编辑:吴正雄  


各相关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社科理论界加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省社科工作办设立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课题,以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方式予以支持,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本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课题组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确定具体研究题目,努力拓展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既体现体系化、学理化要求,又结合当前实际。

1.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研究

2.习近平文化思想原创性贡献研究

3.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特质与科学方法论研究

4.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研究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基因研究

6.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面领导研究

7.“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内在机理研究

8.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研究

9.推动荆楚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打造湖北文化品牌,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研究

10.加强湖北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国际传播效能研究


二、课题组织

(一)课题申报

1.申报资格。申报人必须是课题组负责人(限1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工作和组织研究活动的能力以及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课题组成员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得超过5名,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时必须征得每名课题组成员同意。

2.申报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该专项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专项课题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报该专项。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该专项。

3.申报受理。我校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报人文社会科学处审核同意后,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统一报送。省社科工作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评审预立项

11月30日前,省社科工作办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形成预立项名单,报省委宣传部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预立项通知书。预立项后按程序拨付课题经费10万元。课题经费参照《湖北省社科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立(结)项要求

预立项课题组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具体包括:

1.在中央“三报一刊”刊发1篇以上相关研究成果;

2.在CSSCl核心期刊刊发1篇以上相关研究成果;

3.通过《智库成果要报》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出版一部课题相关理论研究专著。

满足以上4个条件中任意2项的,可以提请正式立项申请,由省社科工作办验收后办理立(结)项手续,立项即结项。2至4项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成果”名称。同一项研究成果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支持。对于期满不能结项的,撤销预立项,课题经费由课题所在单位追回。


三、申报工作安排

请申报人以院系为单位,于11月23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书2份(其中1份双章双签)报送至文科处。申报书电子版应同时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15521044334@163.com,命名方式为“所在院系+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