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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推荐第21批研究生创新基金中期考核答辩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08 编辑:陈银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21批研究生创新基金中期考核通知已下发至各项目团队,现面向各培养单位征集中期考核答辩评审专家。根据项目报送学院分布,拟优先征集以下培养单位推荐1-2名专任教师,担任中期考核答辩评审专家。推荐时注意回避原则,推荐的专家不得为21批立项项目的指导老师,且不得与指导老师在同一课题组。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组(基础研究主题)

生命学院 1名

化学学院 1名

环境学院 1名

材料学院 1名

第二组(先进制造与信息技术主题)

光电学院 1名

电气学院 1名

机械学院 1名

网安学院 1名

第三组(乡村振兴与人文社科主题)

公管学院 1名

建规学院 1名

经济学院 1名

土木学院 1名

第四组(医学+X主题)

附属同济医院 2名

附属协和医院 2名

公卫学院 2名

药学院 1名

护理学院 1名


答辩时间定为2024年1月10日(本周三)下午2:30-4:00,前三组答辩地点设在新博公寓负一楼交流研讨室、第四组答辩地点在医学院行政楼三楼三会议室、一楼四会议室(请到一楼四会议室签到)。请各培养单位将推荐评审专家信息在本周二(1.9)下午5:00前,通过以下链接报送:【腾讯文档】第21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考核答辩评审老师推荐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XhMU2ZxZFZybnpL

联系人:梁媛媛 87542452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创新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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