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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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报2021年分党校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7 点击量:

    各党校分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文件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分党校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发挥好分党校在培养党员和党的理论宣传等方面的主阵地作用,现就提交2021年分党校教育培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分校根据实际情况于2021年举办若干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使每位积极分子在列为发展对象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总计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6学时,自学研修8学时,主题实践活动18学时,学习交流8学时。

    2.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各分校根据实际情况于2021年举办若干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使每位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发展对象教育培训总计24学时。其中:集中授课教学10学时,自学研修4学时,主题实践活动8学时,学习交流2学时。

    3.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各分校根据实际情况于2021年举办若干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使每位党员入党后一年内能够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预备党员教育培训总计32学时。其中:集中学习8学时,自学研修12学时,主题实践活动8学时,学习交流4学时。

    4.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各分校于2021年至少举办一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使每位新上任的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教育培训总计32学时。其中:集中学习6学时,自学研修12学时,研讨交流4学时,远程网络培训10学时。

    二、培训内容

    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按照党章的要求和规定,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对发展对象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与教育。

    3.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按照党章的要求和规定,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有针对性地对新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性锻炼和修养、党纪党规的再教育,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尤其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4.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着眼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组织学习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基层党支部工作实务、基层支部工作方法等。

    二、培训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校所在院(系)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分党校工作的领导,把分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专题研究讨论决定党校年度工作要点、培训计划等,并帮助分党校解决实际困难。

    3.积极推动办学创新。各分党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校分校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定》(校党组〔20164号)文件要求,探索在“集中学习、自学研修、主题实践活动、学习交流”四方面办学创新,用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推动互联网和分党校培训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分党校办学培训水平。

    2.严格落实干部讲课。按照上级要求,各分党校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专题讲座、作报告的制度,分党校校长(党委书记)和分党校副校长(副书记)每学期必须讲党课不少于1次。

    请各分党校填写《2021年分党校教育培训计划表》(见附件),分党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22日(下周一)前将纸质表格交至南三楼4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党校邮箱:dx@mail.hust.edu.cn

    联系人:郜建辉 87542301 87542203

    附件:2021年分党校教育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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