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que Terre
  •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共享数据申请 首页 > 部门服务 > 共享数据申请

服务介绍

1. 本数据共享服务只针对学校相关单位的业务系统需求,使用数据同步工具,采用“推送”方式进行,不提供基于移动介质的数据拷贝。

2. 按照“谁的数据,谁主管”原则,申请共享数据需由数据的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申请时应严格遵循“最小够用”原则。数据主管部门是指负责所申请数据的采集、管理、更新部门。

3. 获取的共享数据原则上只能用于业务系统运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 获取共享数据的单位应明确责任人及数据管理员,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及学校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

5. 获取共享数据的单位需配合网络与计算中心进行相关数据库环境准备,并提供接收共享数据的数据库系统的IP地址、用户名、密码等。

6. 申请单位必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获得的共享数据的安全,发生人为或技术原因导致数据泄露或发生其他信息安全事故的,由 申请单位负责。

7. 网络与计算中心有权在学校或数据采集部门的要求下暂停或终止数据共享同步。

办理方式:登陆“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使用“共享数据申请”办理。

版权所有:18luck新利电竞 网络与计算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编:430074 
办公及服务投诉电话:027-87543141 传真:027-87543741